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发挥学生特长,根据《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2025年修订)文件要求,根据学院办学实际,特制定《化学与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赵芝瑞 甄延忠
副组长:简 选
成 员:马涛、陈小莉、郭莉、万俊、任宜霞、张越诚、徐菁、庞竣元、巴梦格
秘 书:高甜莉
二、转专业条件
(一)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《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2025年修订)文件要求要求条件。
(二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还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转入学生要求:高考选考科目为理工类或综合改革物理类;
2.转出学生要求: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转专业实施方案相关要求;
三、接收计划
拟接收转入学生专业、考核专业基础课程及名额计划: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专业基础课 | 班数 | 班级名称 | 班级人数 | 拟接收人数 |
1 | 化学 | 无机化学 高等数学 | 1 | 化学25-1 | 47 | 0 |
2 | 2 | 化学25-2 | 48 | 2 |
3 | 3 | 化学25-3 | 45 | 2 |
4 | 应用化学 | 无机化学 高等数学 | 1 | 应化25 | 51 | 2 |
5 |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| 普通化学 高等数学 | 1 | 过控25 | 41 | 2 |
6 | 化学工程与工艺 | 无机化学 高等数学 | 1 | 化工25-1 | 42 | 2 |
7 | 2 | 化工25-2 | 41 | 2 |
8 |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| 普通化学 高等数学 | 1 | 新能源25 | 54 | 2 |
四、转专业程序
(一)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及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;
(二)学生申请,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,未填报转专业志愿或已填报转专业志愿但未被同意的,保持原招生录取专业(大类)不变;
(三)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上报教务处;
(四)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公示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;
(五)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,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,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。
五、转专业考核方案
综合成绩=专业课I和专业课II的平均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;专业课I与专业课II的考试成绩均超过60分可进入面试环节,综合成绩合格(≥60分)可以转入。选拔考核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,主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、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专业负责人及专业教授组成,人数5-7人。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、心理健康、专业适应能力等。
六、转专业咨询方式
化学与化工学院学院办公室电话:0911-2332030
七、附则
无
化学与化工学院
2026年7月18日